泰州學院泰興校區保潔服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歡迎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泰州學院泰興校區保潔服務采購
2. 項目編號:TZXYJZCG2019005
3. 項目預算:4.1萬元
二、項目需求
1. 服務地址:泰州學院泰興校區(泰興市國慶中路33號)
2. 服務范圍:約8800平方米
(1)南北向主干道及兩側輔路;
(2)臨街樓南側及體育館北側小型停車場;
(3)小型廣場。
3. 服務時間:1年(2019年2月1日零時至2020年1月31日24時)。
4. 服務要求:
(1)保證每天上午、下午兩次保潔(上午的保潔任務必須在8:00之前完成);
(2)保持保潔區域內的整體干凈整潔無廢棄物,綠化區域定期清理雜物(不含綠化植物養護);
(3)保潔區域范圍垃圾桶內垃圾日產日清,并擺放整齊,外觀干凈;
(4)供應商應加強對派出工作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安全生產。在合同期內服務供應商承擔派出工作人員的所有責任,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等任何事故由服務供應商承擔責任,與采購人無關。
三、供應商資質
合格的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和以下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
2.工商營業執照中包含相關經營范圍;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談判,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供貨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5.本次談判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參加。
四、現場勘察
供應商于2019年1月18日15:00前完成勘察現場、釋疑;供應商應認真進行現場勘察工作,場地現狀及限制性因素由供應商向采購人查詢并自行勘察核實,供應商參加談判的行為視為已充分調查、了解、核實場地現狀,并同意接受而準備履約合同。供應商必須憑采購人發放的現場勘察證明參與談判,現場勘察證明原件裝訂于響應文件正本。現場勘察地點:泰州學院泰興校區(泰興市國慶中路33號)現場勘查聯系人:管老師,電話:13914423880。
五、報價
服務報價表
總報價(大寫): 元(小寫:¥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供應商(單位公章) |
注:1.所有價格用人民幣表示(含稅價);
2. 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稅費、保潔人員工資等費用,及其它涉及合同簽訂、合同履行、保潔服務等必不可少的材料和費用,采購人不再支付報價之外的任何費用;
3. 所有報價應是唯一的,談判小組不接受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進行修正。供應商拒絕修正的,其響應文件作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六、談判保證金
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捌佰元整
2.保證金收款單位:
開戶行:泰州農行海陵支行
開戶名:泰州市財政局
賬號:201101040058888
3.保證金遞交方式:銀行匯票(必須從供應商法人基本賬戶匯出,不接受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未按此方式遞交保證金的,采購人有權拒絕其參加談判。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談判活動結束后當場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合同簽定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于服務期滿后退還,不計利息)。
4.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供應商在談判有效期內撤回或修改其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料、資格證明文件被確認是不真實的;
(3)成交供應商在規定期限內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公告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4)供應商在本次談判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被查實的。
成交供應商有上述情形之一行為的,成交無效,其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若成交供應商在執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約行為,視情節,采購人可從其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不足部分,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評定成交的標準
談判小組從需求和服務均能滿足本談判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初次響應文件中,選擇合格的供應商進入談判環節。根據供應商的最終報價,且價格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報價均為最低的供應商,則按遞交響應文件時簽到的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成交供應商。
八、付款方式
每三個月進行考核,無任何服務問題,成交供應商憑本單位出具的財務發票結算當季服務費。
九、報名確認函
報名確認函
泰州學院:
我公司已知泰州學院泰興校區保潔服務采購項目公告文件相關要求,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內容,不存在任何誤解之處,同意放棄提出質疑的權利。經我公司認真研究,決定無保留地接受公告所有條款,準時參加本項目談判活動。
我公司本項目聯系人:
手機號碼:
供應商單位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供應商應在2019年1月18日15:00前將《報名確認函》遞交至泰州學院后勤管理處(濟川東路93號泰州學院行政辦公樓D1130室)或將《報名確認函》制作成PDF文件發送至報名郵箱(jzcg@tzu.edu.cn),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要求報名的供應商,采購人有權拒絕其參加談判活動。不符合資格要求隨意報名或報名后無故不參加談判活動的,作為有不良行為的供應商記錄在采購人處。
十、響應文件應至少包含以下材料
1. 供應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原件備查);
2.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僅當非法定代表人投標時提供,附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 服務報價表(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
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5. 現場勘察證明;
6. 本項目的聯系人、聯系方式;
7. 服務承諾。
初次響應文件應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本次談判文件有效期為30天。
初次響應文件一式三份(壹正貳副,在投標文件封面上標注)。供應商應將初次響應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在外封袋上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初次響應文件應在2019年1月21日10:00之前密封報送到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泰州學院行政辦公樓D1115室。
十一、時間及地點
1.公告文件質疑時間:發布之日起2日內
2.初次響應文件接收開始時間:2019年1月21日9:45
初次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9年1月21日10:00
3.談判時間: 2019年1月21日10:00
談判地點: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泰州學院行政辦公樓D1115室。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23-80769112